2010年5月7日星期五

工资与货币幻觉

工资与货币幻觉

线装情结:
2010/04/07 2:35:21 PM

●温任平

1929年以迄1933年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其实也是世界性的经济大萧条,银行挤提,百业凋零,不少华尔街大亨与金融巨头或自杀轻生,或沦落为市集小贩、街头乞丐,但就业率仍有75%,我对这75%的高就业现象,深感兴趣。

这牵涉到工资与就业的关系,这是150年来一直不断反复争论的课题。这课题与“供给与需求”理论、劳工法令、雇主雇员契约……有关,而且情况比想像远为复杂。仅仅剥削与反剥削就可以成为一个社会学的热题。浏览这些永远读不完的文献,读者一定能体会恩格思、马克思共产主义萌生的必然。

我把问题简化一些,讲得有趣一些,比方说你要沽股,想卖1.20令吉,但买者不一定买,他可能选择排队轮候,你只要肯“屈就”,低一个价位(1.19令吉),你就一定可以把股票卖出。美国大萧条时期,人浮于事,工人愿意以低廉的工资找份职业糊口,应付时艰,于是他就找到工作“上班”去了。这种廉价出售劳力或脑力的职场现象符合了亚当史密斯的互利交易理论。

宁愿失业不愿屈就

那么我们怎样解释1933年那25%的劳动失业状况呢?宏观经济学认为那是充分就业的一种“偏离”。有些人拒绝工作,因为他们认为工资低廉到“非常不合理”、“无法忍受”,他们宁愿逗留在家或在外游荡都不愿屈就。经济学的理论归根到底是一门交换理论,买卖双方(或雇主与雇员之间)一定要觉得这种交换虽不尽如人意,大体上还算“公平”,才能成交或成事。1929至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经验不是过眼云烟,它对2008年迄今的全球性经济风暴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目前美国的失业率高达10%,实际的失业人口可能比官方数据还要高,而在这些失业的劳动人口当中,有些是因工资不合理或不符他们的要求而选择失业的。

讨论到这个节骨眼,我们有必要稍稍了解“货币幻觉”这课题。据知在美国波士顿通勤列车上还吊着这么一个告示牌:“禁止吸烟。〈普通法〉第272条43A款注明犯者将被罚不多于10天的监禁,或不多于50美元的罚款。”这块告示板令人发噱,因为今日的吸烟一族如果被逮到,一定选择缴上50美元了事,没有人会愚蠢到选择在监狱蹲10天。《普通法》第272条43A款是1968年出炉的刑法,从1968年到2008年的50年间,通货膨胀已把50美元的实际购买力贬损超过80%。半个世纪前的50美元今日只“值得”10美元,谁会为了省那10美元而被囚禁10天呢?这事例应该让读者了解工资的高低不那么重要,工资的价值(实际购买力)才重要。

工资应纳入通膨预期

雇主与雇员在工资酬劳讨价还价之际,一定要把通货膨胀的预期算进去,弗里曼(Milton Friedman)很早就看出这症结。商品价格、工资定位都应该纳入通货膨胀预期这因素,这个发现使弗里曼成名,他比凯因斯(J.M. Keynes)的市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更具体,除了需求与供给,“预期”(expectation)这因素举足轻重,它让我们了解60年代末以迄70年代初通膨与失业率同时飚升之谜。

在就业市场里,雇主以种种理由企图压低工资,包括“经济不景”、“中文系出来的大学生俯拾皆是”、“懂电脑的人才满街跑”,有些应征者会愤然拂袖而去,而俯首屈就的一群心里有一股怨气,这影响他们的情绪。他们的工作表现平平,甚至还可能把一些重要事件弄糟,雇员需要激励,雇主以为“成功”剥削到工人,到头来伤害到的是企体的整体。

劳动效率与效益

早在1979年索罗(Robert Solow),还有1981年的麦当劳(Ian McDonald)即曾指出劳动者的效率(efficiency)与效益(effectiveness)取决于他们的工资与工资的价值。用1600令吉雇用一名大学生,然后欺其年少,把繁重琐碎的事务都丢给他做,他会做得久吗?他会做得好吗?他会用心做吗?每一次企业界的大小老板来向我请教,并抱怨自己“缺乏伙计缘”的时候,我都会把上述的道理重述一遍。有些孺子可教的生意人听了点头称是;另一些瞠目结舌、不能置信的看着我,他们大概以为我服膺的是“新马克思主义”。我只好澄清(虽然说了等于没说),这是资本主义的内在机制运作,我的思想一点也不左。

雇员每年薪金加俸40到100令吉不能视为是通膨预期的对冲(hedge)或保值,因为随年资增长的年薪加俸是政府、公共机构到私人企业的安排,劳动契约(labour contract)应该包括生活成本的调整,加拿大从1976年到2000年一直在从事这方面的调整,让通膨不致使工资贬值,也让雇员享有年薪加俸的奖掖,这概念很好,但实践不易,生活成本调整意味着工资指数化,雇主与工会在这方面很难达致协议。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