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艺术操守与文化理想

艺术操守与文化理想
——序《天狼星诗选》

• 温任平


(一)

天狼星诗社崛起于一九六七年,成立于一九七三年,它的活动如果自七十年代肇始算起,迄今已近十载,今年是一九七九年,也就是说,今年是马华现代诗踏上二十周岁的一个极富意义与纪念性的年份。根据艾略特的说法,二十年可以蔚为文学史上的一个时期,在这期间内,往往可以窥出文学史上的某种潮流或风尚。因此,《天狼星诗选》选在这个年份出版,意义应该是双重的:其一它是为这个文学时期的结束添一注脚,为马华现代诗的二十岁诞辰献上一束心香;其二它也为另一个二十年,另一个文学时期的启幕吹起了号角,替年轻一代的诗人打打气,因为新生代必须要抖擞精神,去承接前行代递过来的棒子,踏上另一段历史的征程。

回溯诗社成立之初,我们并没有提出什么宣言或口号,更没有提供一套基本创作理论,或文学信条一类的东西。但天狼星诗社,就马华文坛为背景来说,仍然近乎一个文学派别,最少它给人的印象是如此。因为我们反对文坛上流行的文学工具论,不赞同“文学只是阶级意识的反映”那种一偏之见,更不接受“文学即宣传”这类别有用心的论调,我们认为文学固然应该写实,但写实的方式实在不必拘泥于现实主义乃至于自然主义那种对于事物表面的摹仿与纪录式的报导。写实至少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外在的,一个是内在的。前者是现象的,后者是心理的。我们认为唯有兼顾人的外在环境及这外在环境于人内心所引起的种种心理反应,才能做到真正的写实,至少是深入的写实。现实主义乃至于自然主义的作者群由于只注意外在事实的铺陈,他们的写实乃止于肤浅,无法更进一步,更深一层去探触生命的本质以至于人生的真相。我们也觉察到服膺上述主义的作者群,他们在大力挖掘社会的黑暗面的时候,却忽略了社会的光明面,换言之,他们反映的只是社会的一角,而非社会的全貌,这种反映,如果仍能称作“反映”的话,是不周全的,是患上严重缺陷的。我们难以忍受充斥于报刊的作品那种公式化的主题与人物造型:穷人都是朴实善良的,富人都是丑恶贪婪的,知识分子都是软弱无能的,他们永远比不上工农那般果敢有力,这样的处理显然不切合现实人生甚至社会实况,因此这些作品是现实人生,社会实况的扭曲。我们的审查是,这种扭曲仍出自作者的蓄意经营,为的是让它符合某个思想框框或某一条文艺路线。根据我们的认知,人性的善恶欲求,是超越阶级的,在实际的人生里,我们看到穷人也如富者一样,他们之间有好有坏,良莠不齐;而工农也和知识分子一样,他们当中有果断刚毅的,也有犹疑疲弱的,一阶级来判别或鉴定好坏忠奸实在荒谬不过。天狼星诗社虽然迄今都未曾提出过什么文学主张,但它的兴起一开始就采取一种不与当前的文学风尚附和甚至妥协的态度。这使得天狼星诗社的立场颇为“前卫”,姿势甚见“反动”,而被斥为标新立异。

事实上,天狼星并不如许多人想像得那般“前卫”。我们鼓吹文学上的现代主义,但现代主义大概自五十年代末(五九年开始)即陆陆续续地被介绍进来马华文坛,在天狼星之前有蕉风、海天、荒原、银星等团体在它们的刊物上登载与推介现代主义的理论与作品,因此现代主义于此时此地并非由天狼星诗社首倡。只是除了蕉风之外,海天、荒原、银星等文艺团体寿命均极短,不能发挥它们长远的影响。天狼星诗社在某个意义上是继承与接续这些早夭的团体的未完成使命,冀望能做一些实际的工作去普及文学教育,使更多人认识到接触到文学文学艺术的真谛。而我们所大力推动的现代主义,并不特别推崇二十世纪以降欧美及其他各国的某些新兴的文学思潮,正确地说,我们所推动的是广义的兼容并蓄的现代主义。我们创立天狼星诗社之初,更关心的毋宁是如何才能在这一片文学的荆莽闯出一条路来。是的,我们是看不起当前虚有其表,虚张声势的所谓现实主义,唯同时我们也清楚口诛笔伐并无济于事,只有拿出自己的作品来,拿出比现实主义作者群更结实的作品来,才能完成这场不流血的文学革命。如果说现实主义堆积了一大堆书目而寖寖乎成了某种文学传统,我们有勇气向这传统挑战,因为决定文学价值的是质而非量,一大堆鱼目比不上一粒小小的珍珠。我们重视文学传统,但是一个传统如果老大腐朽,窒滞不前,则必需给它以充分的刺戟,使它重新恢复活力。我们决定交出作品来,并以我们作品的份量逼使这个传统重新调整它的秩序来容纳新的组成因素。

这个文学传统的老大腐朽,窒滞不前,可以从它的萧规曹随,步步依循五四新文学乃至于三十年代的余绪看得出来。五四已经过去了超过半个世纪了,可是我们的作者今日写的仍然是五四的新诗,五四的散文,五四的小说。我们的新诗仍停留在“我手写我口”的白话诗的层次里,闻一多、艾青、冯至、臧克家、刘大白诸家是本地诗作者摹仿学习的对象,诗坛的整个表现根本无法逾越何其芳、徐志摩所划下的雷池一步。至于散文方面,则唯朱自清、冰心等马首是瞻,在我们的散文作者心目中,像<背影>、<寄小读者>一类的作品简直就成了白话散文的模范。谈到小说,那是马华文学各项文类当中,除了戏剧之外,最弱的一环。虽然自一九三四年出版第一步短篇小说集以来,马华文坛在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方面的产量颇为可观,但这些小说极大部分素质不高,马华小说作者,就算是最出色的几个,与鲁迅、巴金、茅盾、沈从文等五四时期小说家是完全无法比较的,他们之间的艺术造诣相差不可以道理计。马华文学传统便是那样一个半死不活的局面。整个马华文学气候是阴暗的,沉滞的,缺乏创造的活力与蓬勃的生机的。

我们也了解客观环境囿限了马华文学的生长,在我们对一个文学传统作出价值的估衡时,我们不敢无视于产生这传统的时空背景及它的客观条件。在感情上,也许我们会不忍深责马华作家,因为我们深知马华作家的确是在欠缺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从事创作的,不过当我们预备就某个时期的文学表现作出某种价值性的估衡时,我们只能评鉴客观的成果,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为“但求过得去就算啦”这种姑息的心理所蔽,大家都常常提说马华文学的处境艰苦,但请不要忘记当年新文学草创之际,所面对到的问题,困难绝不下于此时此地的马华文学,虽然彼此所遭遇到的难题障碍的性质不尽相同。我们不要忘记五四时期的中国作家是在使用一种未经琢磨,尚待磨练的白话文字,一边去探讨新的主题,一边去探索新的表现方式,相较之下,马华作家这方面是省便了许多,最低限度,我们有了前车之鉴,不再至少是不该犯上前人在语言文字的试验过程中的一些粗疏疵误。五四的作家可说是在一种前无古人的脱序状态下摸索尝试,在这方面,马华作家有幸可将前辈的经验视为自身的借镜,进一步说,白话文学一开始就被视为异端,斥为狂妄,为旧派文人所围剿,客观环境条件何尝有利?我们的作家如果尽把自己表现的不逮推诿于外在条件如何如何,这样的借口,虽然颇可博得别人的同情,到头来恐怕连自己也觉得有些自欺欺人吧。就我们所知,马华文学之所以“数十年如一日”固然与客观因素有关,但更具决定性的是我们的作家主观的努力不够,缺乏一种自觉自励的精神有以致之。早期新文学作家富于创造的自觉,勇以试验,通过大家主观的努力终能不为客观的境况所囿,而能奠下了某些基业,也拿出了好些成绩来。而马华文学的前行代以及今日的保守派则以守成为满足,以效颦为创造,固步自封,自缚于五四及三四十年代的茧里不思突破,文学的脉搏微弱无乃必然。我们不否认这个传统的意义和重要性,但恕我们直言,它的意义和重要性是“历史的”大于“艺术的”,它的文学价值实在远远逊于其文学史份量。我们的观察是:马华文学一直要等到现代主义被介绍进来国内才露出第一线曙光。

(二)

我们对半个世纪以来的马华文学传统的审察已如上述,因为天狼星诗社一起步即采取独立不群的姿态。所谓独立不群并非孤芳自赏,更非钻进象牙塔里自鸣清高,而是坚决拒绝与举国滔滔的文学独流混淆一道。这股文学独流至少有两个可辨识的趋向:一为保守主义,这在上文已经约略交代过了;一为泛政治主义,把文学当作政治的附庸,把文学视为斗争的武器,“文学即宣传”那类主张属之,这在前面我们交待得不算清楚,由于这问题本身的敏感,不便详论,反正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够了。我们的原则是不充当文学的保皇党,紧抱住陈旧的老包袱不放,更不愿服膺某方面的教条,成了“穿制服的艺术家”。我们不同意文学贵族化,一小撮人在吟风弄月,赠答酬唱那类的玩意儿,那样的小圈子,我们完全没有兴趣参与,因为我们清楚贵族化即狭义化,狭义化的终点是死胡同。于此同时,我们对叫嚣得颇为响亮动听的口号“文学要大众化”却颇感怀疑,这对主张的可行性,我们的态度是有所保留的,因为文学大众化即是文学世俗化,世俗化的结果是文学肤浅化,如果为了迁就大众的趣味而把文学的格调降低,那又何异于媚俗?那岂非得不偿失?为此,我们的态度是审慎的,我们不想才开步走,便从一个偏差堕入另一个偏差去。仅仅独立不群只能使自己免于随波逐流,这是不够的,我们还得认清方向,主动去开辟出一条路来。作为拓荒者必需具备的朝气、锐气和勇气,我们庶几兼备。换句话说,我们是在认清自己与估计了自己的能力后,才迈步向前的。

我们采取的步骤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发掘与栽培新人,继之是文学知识的灌输与文学创作的训练。知识的灌输与创作的训练可说是同时进行,不分先后的,我们认为,徒有文学的常识甚至专门知识,只是抽象概念的汲取,只有真正从事实际的创作,才能使观念具体化,以人来比喻,文学知识犹似有助于骨骼强健的钙,而文学作品的血肉躯体需要一付良好有力的骨骼支持。文学的知识可来自书籍的阅读,或别人的指导点醒,及大家在一起时的共同切磋。就这面向,我们在社内展开的活动如后:

我们举办专题演讲,召开文学座谈会、研讨会,并安排在一些聚会上分组辩论文学性的课题。先谈专题演讲。这方面的活动多由社内创作经验较丰富,对理论有相当认识的成员主持。所讲述的题目包括文学艺术的,美学的,心理学的,甚至文化学方面的,所涉及的文类包括诗、散文、小说、戏剧及文学评论。我们的探讨虽较看重于文学原理与艺术思潮的介绍,美学上的形式与结构的阐述,但是对弗洛伊德、容格等人的学说予文学的影响,文学作为文化的一环、文学在文化格局里所扮演的角色等问题均曾触及,虽然由于我们学识所限,探触的程度谈不上深入,但这种演讲对于甫人们的年轻作者起到启导的效用却是相当大的,从而为新秀奠下必要的基础。

至于文学座谈会与研讨会,前者为非定期活动,后者则为定期性的每个月一次的活动。文学座谈先有主催人拟定定题目,再找个地方邀约社员聚面,让大家发表意见。这样的座谈,出席人数从五六人到十数人不等,座谈会的记录有些刊登在社员编辑的手抄本或油印本上,像讨论张树林的小说<阴天>的座谈会记录曾刊七六年四月油印出版的《绿流》第十二期。有些座谈记录投去国内的报章杂志刊布出来,像温任平主催的散文座谈会便是发表在蕉风二四六期的(七三年八月号)。有些座谈“动口不动手”,像今年三月于芙蓉召开那次,出席者计有张树林、谢川成、陈俊镇、川草、风客、叶锦来、蓝雨亭、绿沙、亦笔(舒灵)、叶河,一共十人,阵容甚称鼎盛,进行过程亦见精彩,只差事后没有整理出来发表。对社员们自身而言,全力准备某个座谈会,找资料,翻书本,充实自己,那比什么都重要,过后要不要把座谈的内容向外界披露,倒反而是次要的了。文学研讨会的举办是近年来的事,确实地说,是自七八年以来才开始的更严格的训练。因为每趟研讨会都有两位主讲人,主讲者是事先用抽签方式选出来的,谁也不许推搪。主讲人非但得讲,还需提论文,这比座谈会上轻描淡写或浮光掠影式的谈论,自然又要高出许多筹。两位主讲者的议题必需一致,唯双方可用不同的角度探讨同一议题,而这议题是主讲的两人自行商量后作出决定,再把决定通过秘书处,由秘书发函给各社员前来出席的。凡出席的社员,虽不用上台演说,但却必需发言说出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出席者也需作一番准备功夫,而不纯粹是前来作壁上观,看他人现身说法而已。

最紧张热烈的莫过于文学辩论会。由于辩论会人数多,规模较大,分成两组之后,每组均超过十人,因此多半要在年底的大聚会上才能举行。辩论会上难免各逞机锋,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双方常会争持到面红耳赤。但那是为辩论而辩论,大家心里都明白,因此敌我之势仅限于辩论会进行时的局面,互不相让也只是因为彼此在学理上被安排的位置相左。我们发现这种不伤和气而又真刀真枪的口舌交锋,对于急智的培养,口才的锻炼,尤其是临场发言的勇气的加强,收效最快最好。

其实座谈会,研讨会以及辩论会的举办,一方面固然是为了打好社员们的文学根底,另一方面我们也有一个附带目的,就是希望籍此能训练出一批能言善辩之士,能把自己的文学知识或文学观点在大庭广众,广目睽睽之下,镇定从容地表达出来。我们觉得这不失为一个普及文学教育的办法。文学教育极需普及,大众于文学的品味需要提高,空喊“文学大众化”不如做些实际的把文学带向民间的工作,我们相信如果有更多的作者,愿意把他们本身的创作经验,他们对文学的认识用口说出来,让其他人也能分享,这对整个文学运动的推广一定大大有利。文学教育的普及不可能一蹴即至,文学的推广需要长远的眼光,持之有恒地身体力行。一点一滴的成绩都是值得珍惜的,多影响一个人喜爱诗,或更广泛地说,欣赏文学,文学与社会的距离便拉近了一步,文学与大众的联系便多扣紧了一环。我们抱歉的是我们的力量很有限,不能贡献出比现在更多的。文学教育就似薪火相传,我们传给你们,你们传给他们,他们传给更多的人,这是我们乐观的信念。我们的座谈会、辩论会的影响力或许微不足道,我们数十个人的心声在马华社会的诺大厅堂上近乎渺不可闻,但我们是谈了,辩了,也表达了,而且将以此为职志,通过我们的作品,透过我们的言论继续与广大的群众交谈。

近乎在诗社的每一个诗社的聚会场合,我们都有朗诵诗,或自诵作品,或朗诵名家之作。我们觉得诗应该是可以诵读的,而且可以利用音色的抑扬顿挫,感情的注入,使听众感动。我们虽然不认同可诵读的诗一定比难诵读的诗高明,有些思想性强,主题严肃的诗作往往不易在朗吟的瞬间,把它的内涵传达给听众,但我们肯定一首可吟诵而又能引发共鸣的诗,一定不是一首意象驳杂、节奏拗口的作品,换句话说,它一定不是一首在文字上诘屈赘牙的诗。我们之那么重视诗的朗诵,实在是希望社友们能凭籍自己的体验去辨别那些才是文字节奏控驭适宜,文字的性质明朗清晰的诗作。我们并不需要训诫大家不可走晦涩的窄门,为创作制定任何规律都难免矫枉过正,易产生流弊,我们是提供机会让社中同仁自觉地选择他们的表现方式。迄今为止,超现实诗风,自动语言那种诡技,在诗社成员的作品中是绝少见到的。其实我们并不如许多人心目中那般前卫或激烈,我们在判断了群众缺乏品鉴力这个客观的事实之后,我们采取的态度不是放弃,或讪斥,而是关注。在中文文化水准无论如何都不能算高的此时此地,如果我们只写些深奥暧昧的诗,无异自绝对群众。我们也明白“深奥”是艺术的美德之一,但深奥的期许似乎不是当前的急务。今日的急务是如何去缩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鸿沟,我们最希望看到的现象是诗走向群众,群众也走向诗,两造一齐开步走,这样很快就能会师。我们不可能走媚俗的路线,以群众的趣味为个人创作的准绳,但我们似无妨多写些雅俗共赏的诗,我们的看法是可诵读的诗该是雅俗共赏的一块还算可靠的试金石。

诗社在七五年发行一套十二张的书签,有蓝启元、殷建波(殷乘风)两人负责绘图设计,书签的背面印有两首诗,一张两首,一打书签加起来便有二十四首诗作,几乎等于半部诗集了。由于书签的面积有限,好些诗都不能尽录,只能节录部分。所节录的诗句,往往是一首诗的精华所在,寥寥数行不但自身俱足(Self-contained),抑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情境。这些诗作都是从社员们的作品中精选出来。在推广现代诗运动这取向上,我们相信这是许多可行的途径之一。书签的购买者多为中学生或甫出校门到外工作的年轻人,大众化的工作或许应该从可塑性非常大的年轻学子身上做起。书签由天狼星出版社发售,反应令人鼓舞,蕉风月刊第二七二期(七五年十月号)的封面用的便是由书签的几张图案所构成的设计。

(三)

我们的创作训练是相当特殊的,有过一个时期,我们曾规定社员每月必须交上稿件若干篇,这对新进的年轻社员最为有用。稿都是逼出来的,写作习惯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不能让大家坐待灵感,故此我们采取策励的方式,要大家主动的去寻找写作的题材。我们要破除“写作是心血来潮的事”这个迷信,我们以为只要肯把自己神经触须伸到外面的世界去,那儿便会传过来许多复杂的感应,逼着自己去写,去抒发出来。感性是越锻炼越活泼的,创造力是越发挥越丰沛的。我们之所以强逼自己定期写作,交稿,目的就是为了防范自己怠忽松懈下来,成了另一批马华文坛上最常见的“不写作的作家”。

时至今日,诗社已不再作上述这种强制性的规定,因为已没有这需要,绝大部分的社友都能自动自发去写,而不需仰赖他人旁施压力,诗社显然已渡过了它的草创时期,进入一个较成熟的阶段。如果说诗社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那便是它的成员都是拿得出作品来的。诗社就像是一个家,它的成员自然而然互相督促勉励,互相刺激着对方去写,在那样的文学氛围下,要辍笔停工几乎是不可能的。社员偶尔也会消沉,创作力也有来到一个plateau甚或走下坡的时候,但通过大家的关怀激励,终能从蛰伏的或冬眠的状态下苏醒过来,重新出发。

我们编壁报,出版手抄本,油印本,这不仅是另一种形式的创作训练,也是一种毅力与信念的具体表现。像“振媚诗墙”、“艺林”、“绿流”等壁报,以周刊、月刊姿态出现,观赏者往往只有十数人。手抄本如《绿洲》、《绿野》、《绿流》《绿林》、《绿湖》、《绿岛》、《绿原》、《绿丛》等期刊的出版,主编人得先把来稿重抄在原稿纸上,再配以标题及其他插画设计,最后才装订成册,整个抄写、设计,装订的过程相当吃力,非常费时费事,而每次出版仅有一厚册,虽有传给文友们阅读,仍无可能流传广速,让更多人看到,油印本除了上述各刊,还有《绿园》,我们用的是蜡纸油印,在量的生产方面是一大改进,但所印亦不过百册,分派给社员及其他文学界友好后,所剩便十分有限,因此它们所发挥的影响力与其说是对外的,毋宁是对内的。这些壁报、手抄本或油印本期刊都逼着社员们源源提供稿件,这间接促使社友们不断写作。这种活动,更有一种奇异的内凝力,使得社员们之间因为作品的交流而达至了感情的交流,通过这些接触交流,社员逐渐建立了对诗社的属于感。大家都清楚刊物是群策群力的成果,自然对这成果异常珍惜,就这样,一种对于文学活动的参与感,或更基本地说,一种对于文学的责任感逐渐而成型。

在印刷发达的今日,以手抄、油印的方式来出版刊物,没有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是无法办到的,所以赖瑞和在月报月刊第八六九期(七三年六月号)发表的一篇访问记:“一个神话王国:天狼星诗社”曾说:“天狼星诗社是向外面的世界摆了一个‘神话的姿势’。”从现实的立场来看,天狼星不错是在做着一些傻事,社员们省下零用钱,到外头去担任家教把赚到的钱用来搞手抄本、油印本,从功利的角度来说,更是自讨苦吃的愚行。但我们不是白日梦患者,我们深知我们所做的事情的意义。文学艺术不仅是我们的信念,更是我们的信仰,我们是以宗教家的虔诚,来从事我们的事业的。我们相信文学不仅是“不朽之盛事”,同时也是“经国之大业”,因为文学艺术乃是文化的高层表现,文学之兴衰实在足以决定一时一地文化的兴衰。文学是想象的结晶,智慧的清泉,我们希望这股清泉会慢慢深入文化的各层面,并且“内部化”(internalised),加速文化各层面的“新陈代谢”,使整个文化体系在蜕变之后面目一新,成为更充实,也更有生命力的有机体。文学的功能不应止于文学本身,它更应延伸到文化的大格局里,在那里落地生根,也在那里开花结果。也许有人会说我们陈义过高,但是文化理想最终的目标必定是“止于至善”,就文化问题如果我们一开始就采取“低姿势”,徒然局限了自己的视野与施展身手的余地。让我们再说一遍,我们的力量有限,我们的贡献微笑,但请允许我们一点一滴地去履践吧。

我们一点都不敢傲满,责任感,使命感煎迫着我们,我们的心里负担是沉重的,我们的心情是惶恐的。我们对社员们的要求虽高,但既然作为一个文学团体,成员的素质难免参差,各人的创作水准难免有高低之别。如果我们徒有理想,而社员的整个表现平庸无奇,则理想云云只是个可望不可即的幻觉而已。我们很自然地会想到如何去提高社员们的创作水平这问题。过去我们曾主办过“唐宋八大家”一类的创作竞赛,指定八位社员参加,每两个月提呈一篇自认为最满意的诗、散文或小说,由参加的社员共同讨论批评,最后选出是届的最佳作品。这种竞争收效良好,因为我们看到了不少优秀的创作,它们都是这群现代的“唐宋八大家”苦心经营出来的成果。这种竞赛唯一的缺憾是人数只限八人,范围不够广。踏上七九年,我们决定扩大范围,在社内举办诗、散文、小说的创作赛,并设评论奖,让大家都能参与,也让大家能在多种的文类里发挥自己的潜能。

我们有这样的计划把这些创作与评论文章整理出来,或交给报章杂志发表,或由天狼星出版社汇编成文集付梓。过去我们曾为一些刊物报章编过特辑,例如温任平为香港纯文学双月刊编的“大马诗人作品特辑”(七二年十月及十二月号),温瑞安为蕉风编的“小说评论特辑”(七三年二月号),以及黄海明、谢川成两人近年先后在建国日报、大众晚报、学报编的专辑及社员作品展,成绩斐然。这样的作品集体展,对社员的激励作用是不特赘言的,这方面的工作宜乎多做,如果我们的经济条件许可,能够把这些作品汇编成册,那当然最好不过了。

(四)

诗社从创立到今天,一直不曾接受过任何形式的经济援助。我们没有后台老板,甚至都得靠自己。经济的困难,使我们对外的活动遭到不少障碍与困难。许多活动是无钱不行的,这是很俗气的话,但指陈的却是铁一般的事实。每一念及在接受某方面的经济支持后,就可能改变了我们的一些宗旨,甚至牺牲了我们的一部分初衷时,我们宁可选择目前的创作自由,安贫乐道。

我们在七七年及七八年颁发的“大马现代诗奖”,没有现款,每位获奖者只获曾一面纪念奖牌。诗奖的价值当然不能用物质的尺度来衡量,但设想我们的经济能力充裕些,在颁发纪念牌的同时也能颁给数百元的现金奖励,对获奖者而言,欣喜该是双重的吧。如何去突破眼前的经济困境,而又能秉持我们不变的原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要我们为五斗米折腰,捐弃本来的理想,那是办不到的事。

处于如此的经济困境,我们也不完全是束手无策,毫无作用的。七四年十月,我们出版了《大马诗选》,收入大马二十七位诗人的作品。我们的经济能力既无法支付一部诗选的印费,我们便采取一种特殊的权宜措施:每位被选入的诗作者被促自付个人所占的版费。七八年我们又以同样的方式出版《大马新锐诗选》,收入马华现代诗坛新生代二十三家诗。这两部诗选从开始筹编到最后面世,期间历时三载,延误的原因主要是经费问题。但延迟是延迟了,书最后是成功问世了。看来,一个计划的能否实现,经济因素虽然重要,但毅力,持续力,主观的努力应该是更具决定性的。

《大马诗选》筹编于七一年,那时距离第一首现代诗的出现,已经超过十载了。而十年过去了,马华文坛还不曾出现一部稍具规模的诗选,任由诗人的心血结晶散落在报屁股,杂志角落蒙垢、被遗忘。诗选的编纂旨意即在为十多年的现代诗作一见证,留下历史的痕迹。《大马新锐诗选》的编纂用意亦然,它收入第一部诗选未曾选入的诗作者,在某个程度上,录下了新锐的一群底心声,记下了他们的表现。把这两部诗选合起来看,除了可以看到这五十位诗人的个别表现外,还可发觉走在前面的一代与继起的一代,他们之间在语言、文字、意象运用、技巧形式的某些差别。换言之,读者可从这两部诗选的比较与辨识过程中隐隐感觉到诗史的延续意义,窥见现代诗近二十年来的纵切面底轮廓。作为一个诗社,我们具有这种历史意识,觉得这是我们当然应该肩负起来的使命。基于同样的认知,我们自七六年开始,每年于六月六日印刷出版一份《诗人节纪念特刊》。诗人节纪念的是中国的大诗人屈原,他坚贞不移的志节,他洁身自许的情操,是作为一个诗人,或广义地说,作为一个艺术工作者的精神典范。屈原是孤独寂寞的,真正的艺术家莫不如是。他拒绝与世推移的道德勇气是值得我们尊崇的,我们当前的社会是一个为科技文明,功利观念所垄断与笼罩的社会,我们身处的是一个价值系统变动剧烈的“危机时代”,我们要秉持我们对缪司的操守,对文学艺术的献身精神,仍得向三闾大夫看齐,诗人节出版特刊,除了它本身的文化意义外,尚有自我鞭策之意。

七六年及七七年的诗人节纪念特刊均由张树林主编,七八年的编务由沈穿心掌舵,今年的特刊则由谢川成、叶锦来负责编辑与印刷事务。

说起来,诗社成员在文学表现方面普遍地加强自己,那是在七六年才开始的事。七六年那年,我们以有限的财力出版了第一份诗人节纪念特刊,在文学的圈子里也不约而同地“露了一手”,那年建国日报文艺副刊<大汉山>主办“全国散文大比赛”,获奖名单中诗社成员占了五人,他们是林秋月、沈穿心、蓝薇、飘云(郑荣香)和朝浪,人数可观。虽然在七六年诗社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幸的事,那是温瑞安、黄昏星、周清啸、方娥真、殷建波、廖雁平等六人的退社,造成颇大的震撼。我们无意追述这件不愉快的事,的确,这件事的发生使我们的元气大伤,诗社亦因此沉寂了一个短时期,但我们并没有就此一蹶不振,关于这点,我们也不再作任何引据,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最难雄辩的。

(五)

天狼星诗社在马华现代文学这二十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它曾扮演过什么角色?它的历史位置如何?在现代文学的建设及推广方面,它的贡献又怎样?它未来还能发挥什么功能或任务?这些都是很值得客观地去探讨的问题。而这工作最好由局外人——诗社以外的人——去做,这样才能不偏不倚,客观而中肯。我们是不见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庐山中,有些情况由于距离太近反而看得不够明晰。在这里我们只记下社员在文学方面的特殊表现,写下我们本来的宗旨与目标,以及一些已经告竣的工作或计划,作为备考的资料。

先从这部《天狼星诗选》说起吧。诗选里的三十多位作者,这数字占了全马写现代诗的新生代总人数当中一个非常可观的巴仙率,一项保守的估计是如果没有一半,也有三分之一强吧。因此他们今后的创作表现,对马华诗坛的总表现,肯定的有相当程度的影响。而他们的影响或份量甚至在现在就可以多少感觉出来。去年出版的“大马新锐诗奖”的二十三位新锐诗人当中,天狼星诗社的成员竟占十一人,几占其半,而诗社于七七年及七八年度设“大马现代诗奖”举办全国性的诗创作比赛,六位获奖者当中,也有三位是诗社成员。七八年八月一日学报半月刊九三六期,何棨良先生在他的专栏提及当前有潜力“摇身一变为另一个Emily Dickinson”的五位年轻女诗人:冬竹、洪翔美、蓝薇、林秋月、郑荣香,其中四人为诗社同仁。《大马新锐诗选》编辑人为天狼星成员,书也是由天狼星出版社出版,难免有人会联想到编选时会不会有个人感情因素参与其中,绝对公正及客观标准的确难以确立。比较之下,两届“大马现代诗奖”作品的评审均由有所专或诗名甚著的非诗社人士担任(他们是王润华、杨升桥、淡莹、梅淑贞四人),我们把稿件寄给他们的时候,为求公正及避免徇私,甚至把作者的名字剪去,只列编号,故此林秋月、沈穿心、陈强华三人的先后夺奖靠的是真功夫,而非幸致。至于四位女社员的被誉为“将来的成就,难以预料”,更是社外人士的客观评价。从第二项及第三项事例观之,或可证明新锐诗选录入天狼星成员的近半数,相信不会是主编人偏私处理的结果。从这些实例看来,如果我们说“天狼星诗选”里的好些作者,有这个潜能成为马华诗坛第二代的中坚,这样的话,我们有勇气说,而且相信还说得不亢不卑。

诗社的工作与宗旨在上文已悄悄述及,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下列数项:

1. 继承海天、荒原、银星等刊物的未完成使命,继续推广弘扬现代文学。
2. 栽培文学的新生代,尽可能奖掖提携后进,为文学界提供新的血轮。
3. 建立一种以文学艺术为事业与职志的生命信仰。
4. 在文学界耸立一座不顾现实的考虑,孜孜于文学艺术的追求之典范。
5. 在我们能力做到的范围内,尽可能普及文学教育,使文学在文化格局中发挥更大的潜移默化的功能。
6. 维护文学作为一门艺术的尊严。文学并非政治的附庸,作家的任务不是充当某种政治教条的传声筒,而是客观的、忠实的,全面而深入地去探究现实与人生。

天狼星出版社已印行的书籍,迄今为止,总共十册,计为:

1. 《大马诗选》(温任平主编)
2. 《将军令》(温瑞安著)
3. 《大马新锐诗选》(张树林主编)
4. 《流放是一种伤》(温任平著)
5. 《易水萧萧》(张树林著)
6. 《众生的神》(温任平著)
7. 《橡胶树的话》(蓝启元著)
8. 《传统的延伸》(沈穿心著)
9. 《走不完的路》(风客等著)
10. 《千里云和月》(张树林著)

这部即将出版的《天狼星诗选》在出版总目上列号十一,是为天狼星的第十一部书。这些书当中竟有九部是诗集,在诗集普遍滞销的今天,我们的亏蚀情况并不难想像。正确数字,当然不足为外人道。还好我们出版诗集,本就不是为了赚钱,没有这种侥幸的心理,这样的“蚀本生意”,我们也就甘之若饴了。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注意到天狼星的大量出书,是近年来的事。这是一个重要的觉醒。过去我们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所谓“快意恩仇”,那些江湖上的纷争,带给诗社的是毁多于誉。一个文学组织就是一个文学组织,它不能与设有掌门、总堂主、掌刑堂堂主的江湖帮会泾渭不分。一个文学团体自有它的纪律与秩序,但它的赏罚制度不应与私会党无异。与其把时间人力用来耀武扬威,不如把同样的时间人力用来稿我们的文学活动,搞好我们的出版。诗社能够迈入目下这个较成熟的阶段,实在付出了不少惨痛的代价。

我们也不预备在这儿提出什么爱民族爱国家的口号,因为这样做如果为的是哗众取宠,博取声名,这样的“爱国主义”徒然饶人耳目而已。默默地播种,默默地耕耘,就是为国家尽了本份。事实告诉我们,所谓爱民族爱国家这样的话是很容易说的,去爱自己的邻居(譬如说不干扰他们生活上的安宁),那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同理,爱整个中华文化的口号是很容易喊的,正真投身于此时此地的亟需灌溉的中华文化就不容易了。汲汲于名利,好高骛远,绝不是有良知的作家所屑为的。

进一步引申:如果我们的作家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文学当作是文化的私生子,那就没有理由斥责友族否定我们土生土长的嫡系地位,与不承认我们的文学为国家文学的一环。“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就是颠扑不破的至理。不自我鄙薄,积极建立起我们对于自己的文学,文化的自尊与自信,应该是所有马来西亚华裔作家、艺术家,知识分子的共同责任。这责任无比沉重,我们无力独自承担,但却乐意从中分担,从旁支持,与所有的有心人共勉。

我们愿意以这本书,纪念那群曾经一度参与过这份神圣的承担工作的朋友。

是为序。


(七九年八月中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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